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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險峰物流有限公司油庫及所屬場地招租項目
2025-03-27
項目名稱:貴陽險峰物流有限公司油庫及所屬場地招租項目
項目編號:GP-C-ZL-2025141(141)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126787.2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5-03-27 至 2025-04-02
標的情況簡介:該項目位于惠水縣濛江街道高鎮社區的工業房地產(油庫及所屬場地),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總面積為5282.8㎡,其中有不動產權證書資產的面積為4385.69㎡,證書已辦理(黔(2018)惠水縣不動產權第0001535號);沒有不動產權證書資產的面積為897.11㎡。總面積為5282.8㎡),標的目前空置。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 是 ■ 否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符合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有關要求的租賃用途均可。 2.土地資產按現狀出租,涉及廢棄建筑物的拆除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且保證安全。使用期間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 3.涉及建設的,建設期間承租人應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開展安全風險隱患辨識,加強全過程安全管控,保障施工安全,對安全管理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4.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及范圍內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政策、法規,積極配合公司和當地監管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并對自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等工作負全責。如由承租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所有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5.與招租方單獨簽訂安全協議約定安全責任免責事項。 6.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7.資產租賃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承租人必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租人必須提供合法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交公司存檔備查。 8.涉及新建的,承租方應當按要求征得政府有關部門同意并經險峰物流內部決策同意后,按照有關部門及險峰物流、上級部門要求辦理有關手續,方可進行,不得形成安全隱患。 9.涉及新建所形成的固定資產其權屬原則上在租賃合同終止后歸屬于險峰物流,承租人有特別要求的除外。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
用途限制 | 該地塊屬于工業用地,可用于倉儲、用于生產經營等。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賃期限不超過5年。 | |||
租金掛牌價 | 126787.2元/年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租金收取原則上采取先付后用、按月收取的預收方式。 | ||||
租賃押金 | 履約保證金按租賃合同一個月租金收取。 | |||||
交易保證金 | 2.5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
項目聯系人:郭經理 王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