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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軌道交通S1線一期工程PPP項目站內平面廣告資源經營權招租項目
2025-04-21
項目名稱:貴陽市軌道交通S1線一期工程PPP項目站內平面廣告資源經營權招租項目
項目編號:GP-C-ZL-2025236(236)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首年經營權費底價為:197.25萬元
信息披露日期:2025-04-21 至 2025-04-25
標的情況簡介:貴陽市軌道交通S1線一期工程PPP項目站內平面廣告資源經營權招商,貴陽暢達軌道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招租方)持有的貴陽市軌道交通S1線一期工程(以下簡稱:S1線)特許經營權,招租方負責組織S1線站內平面廣告資源經營權招商工作,并與承租方簽訂合同。本次招租范圍為S1線站內平面廣告資源經營權招租,包含常規媒體和非常規媒體。招租后承租方可獨家經營本次租賃范圍內的媒體,本次招租范圍內廣告資源均由招租方提供。S1線13個站的平面廣告媒體資源,具體如下:(一)常規媒體包括:站廳、站臺和軌行區12封燈箱674個、LED大屏4個,具體數量以實際交付為準。(二)非常規媒體包括:站內非常規廣告資源,站廳和站臺的包柱、墻貼、屏蔽門等貼附類媒體,內包車14列(含列車看板,拉手),具體以實際使用為準。本次租賃范圍不包括:視訊廣告(站廳、站臺、列車PIS媒體)、出入口街區導向(含懸掛)、語音廣告、隧道媒體、經營范圍內商鋪、商亭或其他商業設施上租戶的名稱及商業設施內展示或銷售的任何載體、各類車票上的廣告等。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 是 ■ 否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狀出租?,F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6.電費結算:A、項目用電計量方式以承租方用電按月度計量,當月用電量按照S1線一期專門為平面廣告項目安裝的電表讀數計取。承租方實際用電量=承租方電表讀數?上期該表讀數,簽約時用電量以0為起始。B、承租方當月應繳納電費須按照承租方當月為S1線發布的非商業廣告占比進行相應扣減后據實結算,具體計算方式如下:承租方當月繳納電費=承租方當月用電量*當月平均電價*(1-燈箱非商業廣告占比),非商業廣告占比指承租方當月在廣告經營中為S1線發布的燈箱的非商業廣告資源占燈箱廣告資源總量的比例,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C、當月平均電價=S1線當月向供電部門繳費總額/S1線當月總用電量,按S1線提供的相關繳費單據確定。D、S1線于每月最后一日開展用電計量結算工作。S1線在次月收到供電部門出具的用電清單后5個工作日內,依據上述1、2約定的計量、計價方式完成用電電費結算,并向承租方出具繳費通知單及票據。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不接受掛靠其他品牌資質者報名參與競價。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
用途限制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5年(90天經營準備期不包括于經營期內),經營準備期指承租方開展為經營管理本合同經營范圍內廣告媒體資源一切開始經營前籌備工作的時間,經營準備期自合同簽訂日起共計90天,但經營準備期內因承租方使用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安全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經營準備期結束后,從次日起計算廣告媒體使用權經營起始日,承租方無論是否存在對經營,經營權費按經營起始日起算。 | |||
租金掛牌價 | 首年經營權費底價為:197.25萬元 | 從第2個經營年開始遞增,其中:第2年至第4年在上一年經營權費的基礎上遞增3%,第5年在第4年經營權費的基礎上遞增4%。5年經營權招租底價金額為1049.38萬元(該費用不包括項目電費)。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經營權費為先付租賃費后使用原則,首筆經營權費自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向承租方收取,按季度(3個月)收取一次經營權費,經營期限內共收取20次。 | ||||
租賃押金 | 履約保證金為首年租金的25% | |||||
交易保證金 | 40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詳見附加1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
項目聯系人:郭經理 王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